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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上午,一支锣鼓队簇拥着一位手持锦旗的妇女来到潢川法院门口,顿时锣鼓喧天,好不热闹。只见锦旗上写着“感谢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我追回52万元欠款”。原来,这是申请执行人徐某某来给执行法官送锦旗。
徐某某的案件得从2013年说起,徐某某和其丈夫夏某某租赁某单位土地,在使用期间建造房屋3间,后该单位筹建职工安置楼,便要求夏某某腾空土地。2013年9月22日,夏某某与负责拆迁事宜的杨某某达成拆迁赔偿协议。协议约定:夏某某将占用的3间房屋及土地的所有附属物腾空交付给某单位,杨某某于30个月内给付夏某某住宅两套,逾期不交,应给付夏某某60万元人民币予以赔偿。2015年4月,夏某某因病去世。2016年4月,徐某某将房屋拆迁完毕,腾空了土地。夏某某与杨某某约定的交房时间到期,杨某某未交付房屋,其于同年8月向徐某某付款8万元,余下52万元未付。此时,徐某某女儿身患重病,急需治疗费用,对徐某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,无奈之下她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某支付剩余赔偿款52万元及利息。本院经审理,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。
2017年2月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。我院依法向杨某某送达了《执行通知书》及《报告财产令》,通过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“四查”,掌握了杨某某的财产信息,并通过多种措施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强大的执行压力。6月23日,其主动履行了义务,一次性向申请人徐某某支付了剩余的52万元及利息。
徐某某拿到执行款后,激动之情溢于言表。为了表达谢意,她特意请了锣鼓队一起到法院送锦旗,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。